一、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
1、招聘对象: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若干(含战斗员、驾驶员),限男性;
2、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热爱消防事业,自愿从事消防工作,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,遵纪守法,无违法违纪记录;
3、具有高中(含中专)及以上学历,年龄在18到35周岁之间(消防退伍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),身高不低于1.62米,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%,裸眼视力不低于4.8,身体健康,体形端正;
4、退役军人、持B2以上驾驶证、体育专业或企业消防队工作者优先录用,年龄可适当放宽;
5、驾驶员岗位除具备上述2、3项基本条件外,驾驶员岗位应持有B2以上驾驶证。
二、工资待遇
1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全日制学历岗位薪级工资制度(高中、中专学历工资3885元/月起、大专学历工资4077元/月起、本科学历工资4480元/月起),最高岗位为管理一级(岗位薪级工资6376元/月起),每月未休假人员享有执勤补助及加分相应工资补贴,每年享有增长绩效且每年递增(工勤岗位50-100元、管理岗位70-100元),免费提供被装、食宿,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24小时工作制度,月均轮休八天,每年享受规定的带薪休假及身体健康体检。北海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 五险 (养老、失业、医疗、工伤、生育)和住房公积金,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扣缴。
2、工作表现优秀者可被任命为正副班长、驾驶员等岗位,还可晋升政府专职队员管理级相关干部岗位(正副站长、正副指导员、站长助理)并享受该岗位相应的岗位薪级工资待遇。
3、退伍军人及从事过企业消防队员的通过入职考核合格,可套改相应岗位薪级享受相应的岗位薪级工资待遇;体育专业类特殊人才优先提拔晋升管理级骨干等。今后补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务职级序列内消防员时,优先从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中选拔。